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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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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02 行駛軌道才安全,沒有買票才清廉 ─「中區檢察機關查察賄選暨反賄選列車擴大巡迴儀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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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鄭鑫宏檢察長致詞1

  為將反賄選以更活潑、更有在地特色的方式呈現,讓更多民眾接觸與接受,苗栗地檢署結合三義正夯的舊三線鐵道自行車辦理反賄選,不只宣導反賄選正確的理念,也推廣地方觀光,一舉兩得。
  本次活動擇定風光明媚的三義龍騰車站辦理,台中高分檢謝榮盛檢察長、台中地檢陳宏達檢察長、南投地檢毛有增檢察長、苗栗縣鄧桂菊副縣長、立委候選人朱哲成先生,以及其他含調查、警察、政風、憲兵、移民署專勤隊等許多貴賓均出席參加,象徵檢警調廉憲移等單位,攜手共同打擊賄選。
  「選舉查察」和「反賄宣導」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一體兩面,密不可分。反賄宣導在前,選舉查察在後,只要反賄宣導做得好,選民不願賣、不想賣,候選人就算要買也無法得逞;而如果仍然有人執意破壞選舉公平,以不當方式企圖行賄,檢警調等司法機關即啟動選舉查察,以霹靂手段嚇阻歪風,讓選民不敢賣,候選人不敢買,達到零賄選的目標。這也是本次活動的標題,不只查賄,也要反賄,兩者同等重要。
  本次活動尚邀請參與立法委員選舉的候選人到場,共同簽署支持反賄選,在大家的見證下,候選人帶頭起示範作用,不買票,以達到風行草偃,上行下效的效應。
  活動尾聲,苗栗地檢署搬出特製的一支長75公分的大手─「拿錢之手」,手上拿著一張千元大鈔,意喻行賄收賄之意。在多位長官貴賓的見證下,由謝檢察長以手銬將拿錢之手上銬,象徵「只要你買票,我就上你銬」,將買票賣票者繩之以法,不讓他逍遙法外,藉此彰顯積極查賄,遏止行賄受賄歪風。
  最後,長官貴賓一起搭上鐵道自行車,象徵反賄查賄列車繼續巡迴,淨化選風,讓民主選舉機制在正常軌道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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