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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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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6 苗檢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暨推動小組委員會議,柔性司法與專業制度的整合與實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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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個案研討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為推動修復式司法的理念並提升修復式司法促進者的專業知能,本署於今(6)日舉辦「114年度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個案研討教育訓練暨推動小組委員會會議」。特別邀請兩位具實務經驗豐富的促進者擔任講師,以個案研討的方式,深入探討如何建立信任關係、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有效對話,並藉由專業督導的現場指導,協助促進者學習如何保持中立、幫助當事人表達需求,處理情緒激烈的對話和化解衝突等實務技巧,從而促進雙方達成和解與共識。

林映姿檢察長親臨會場致詞,除感謝長期協助本署推動修復式司法的促進者們,也透過辦理教育訓練及推動小組委員會的召集,提升促進者們對於制度操作面與實務應用面的理解,共同推動更有溫度的司法實踐。本署積極推動修復式司法制度,當檢察官認為案件適合參與時,即時轉介修復式司法個案管理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詳細解說制度內容,提供一條訴訟之外,能修復關係與化解衝突的替代途徑,紓解訴訟帶來的對立與負荷。

本次活動也邀請到苗栗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及臺灣更生保護會苗栗分會的工作者共同參與,藉由真實案例的研討與交流學習,深化與會人員對修復式司法流程與實踐方式的理解,進一步強化修復式司法在地實踐的能量與效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已增加修復式司法專章,未來也將持續強化與促進橫向合作與資源共享。

透過本次教育訓練的辦理,期望專業工作者深入認識修復式司法的核心價值與實際應用,並促進與會者在跨領域專業知識的交流,在實務輔導上更能傾聽、同理當事人歷程,落實社會關懷。成員也於推動小組委員會會議中進行提案討論,配合法務部製作修復式司法宣導素材,提升促進者參與感與累積實務經驗,拓展修復式司法的社會影響力,也有助於將修復式司法的理念透過真實故事傳遞給社會大眾,展現制度的溫度與人性關懷。

最後,本署將持續培育專業促進者,致力於推動修復式司法的普及與實踐,協助更多當事人有效解決糾紛,實現真正的和解與修復,同時也期待有更多社會團體與民間力量的加入,透過跨領域的合作,共同營造更和諧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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