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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業務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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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科室組織圖
科室簡介:
本署置檢察長1人、主任檢察官3人、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法醫師(檢驗員),另設書記處、觀護人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等一級單位,書記處之下並設紀錄、執行、文書、研究考核、總務等五科及法警室。此外,本署檢察長並依法監督苗栗看守所及苗栗少年觀護所。

組織圖指揮系統說明:

行政業務指揮系統(綠色實線)

行政業務指揮系統分為2階層

  1. 第1階層由檢察長指揮
    • 主任檢察官
    • 觀護人室
    • 法醫師(檢驗員)
    • 書記處
    • 人事室
    • 政風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資訊室
    • 苗栗看守所
    • 苗栗少年觀護所
  2. 第2階層有2組指揮,分別為
    • 由主任檢察官指揮
      • 檢察官
      • 檢察事務官
    • 由書記處指揮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總務科
      • 法警室

檢察業務指揮系統(紅色虛線)

檢察業務指揮系統分為3階層

  1. 第1階層由檢察長指揮主任檢察官
  2. 第2階層由主任檢察官指揮檢察官
  3. 第3階層由檢察官指揮
    • 檢察事務官
    • 觀護人室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法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