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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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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科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2057

  • 科室概況:
           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6年1月11日56局企字第0050定,本科置書記官科長1名,無其他科員。
  • 工作職掌:
    1. 關於年度工作計畫之編擬事項。
    2. 各項行政革新之研究事項。
    3. 為民服務事項之研究。
    4. 研究發展資料之蒐集事項。
    5. 列管案件編擬與有關業務單位協調、建卡、考核、評估輔導事項。
    6. 公文稽催事項。
    7. 業務檢查事項。
    8. 上級機關或檢察長交辦案件之檢查、查證及提出報告事項。
    9. 每月依照規定編製工作簡報,列管案件執行進度追蹤考核表查證並陳報事項。
    10. 有關管制工作之統計事項。
    11. 會同統計室辦理管制案件追蹤圖表之設計及製作事項。
    12. 工作報告之彙編事項。
    13. 蒐集有關機關業務成績考核資料彙送事項。
    14. 重大刑事案件及特定案件之列管。
    15. 有關管考執行進度落後進行查證事項。
    16. 有關研考卷宗之整編及歸檔事項。
    17. 其他與同仁之間協調聯繫觀念溝通事項。
    18. 有關逾期未結及未進行案件之稽催與陳報事項。
    19. 服務處辦理有關為民服務事項。
    20. 電話禮貌、服務態度測試陳報事項。
    21. 檢察官準時開庭及問案態度檢查事項。
    22. 檢察官收受判決件數、日數之統計。
    23. 分層負責明細表之彙整及修訂陳報。
    24. 檢察長電子民意信箱接收、答覆事項。
    25. 按月統計為民服務成果,簽經為民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核閱。
    26. 檢察長交辦事項(如人犯羈押統計報告)。
  • 其他:
           服務處處理民眾聲請事項、案件進度查詢、轉接電話及聯繫特定承辦人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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