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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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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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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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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點閱次數:3304
- 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簡介:
「榮譽觀護人」制度之源起乃依據法務部民國72年頒布「地方法院檢察署設置榮譽觀護人實施要點」之規定而產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因而遴聘苗栗地區品行端正、信譽卓著且富有熱忱之社會人士擔任榮譽觀護人,其任期一聘為二年。為加強榮譽觀護人之聯繫及發揮觀護工作之整體力量,在各地方檢察署積極輔導各地榮譽觀護人籌組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苗栗地區的榮譽觀護人在同一目標之下,於87年3月25日正式成立。該會為一民間團體,為配合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觀護工作之推動,成員須具有地檢署聘任榮譽觀護人之資格,並經由入會程序而成為正式會員。
- 服務宗旨與任務:
本會以結合社會力量,運用社會資源,協助政府推展成人觀護業務,倡導全民守法運動,奠定社會安寧,增進全民福祉為宗旨。
- 倡導全民知法、守法、崇法運動等有關事項。
- 結合社會力量,運用社會資源輔導受保護管束人就業、就學、就醫、就養等有關事項。
- 有關本會會員之講習及聯繫事項。
- 有關觀護學術、方法、技巧之研究及刊物之出版等有關事項。
- 其他與本會有關之事項。
- 服務時間與地點: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服務地點: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苗栗地檢署2樓)
★聯絡電話:037-353410#215 蕭秘書
★E-Mail帳號:officer.p360@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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