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書記處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2068

  • 科室概況:
    • 依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訂定,書記處置書記官長1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該署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書記官以下職員。
  • 工作職掌:
    1. 襄佐檢察長指揮監督督一般行政事務之處理。
    2. 法警勤務會議之主持。
    3. 歸檔案件之檢查。
    4. 一般行政文稿之校閱。
    5. 一般案件文件之分發。
    6. 關於書記官以下職員指定代理職務事項。
    7. 依法令規定之主管業務而對平行機關應以科室名義行文事項。
    8. 致五院及其各部會暨同級不相隸屬機關之公文往來。
    9. 其他檢察長或交辦事項之處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