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處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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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概況:
- 依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訂定,書記處置書記官長1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該署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書記官以下職員。
- 工作職掌:
- 襄佐檢察長指揮監督督一般行政事務之處理。
- 法警勤務會議之主持。
- 歸檔案件之檢查。
- 一般行政文稿之校閱。
- 一般案件文件之分發。
- 關於書記官以下職員指定代理職務事項。
- 依法令規定之主管業務而對平行機關應以科室名義行文事項。
- 致五院及其各部會暨同級不相隸屬機關之公文往來。
- 其他檢察長或交辦事項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