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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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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誠徵中級專員1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 資料點閱次數:16

一、工作內容: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相關保護業務及臨時交辦工作事項。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苗栗地檢署1樓)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五、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六、報名網址:https://www.1111.com.tw/job/113023662/

七、附註: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犯保苗栗分會 賴主任電話(037)359997;(037)353410 分機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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