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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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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1776
編製說明: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編製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037)353486 傳真:(037)333109 電子信箱:mlcs@moj.gov.tw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www.mlc.moj.gov.tw/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所轄案件。 統計標準時間:動態資料係指全年(月)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靜態資料係指當年(月)底之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月底之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 統計單位:人、人日、月、百分比、新台幣元。 發布時間:月資料每月中旬;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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