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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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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中心--中心簡介--宗旨目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4233

宗旨目標


  • 宗旨:
    • 誰說「法律」是枯燥乏味的?誰說只要進了「地檢署」就必需吃豬腳麵線才能解除霉運?以往一般人對司法單位總是畏懼與不信任,而學生聽到校外教學的地點竟要到地檢署,更是以無聊與無奈的心情前往,但「法治教育中心」的成立,讓去年近3700位幸運兒體會到--法律不再是教條式、說教式的權威教學,而是一本具有啟發思考,價值澄清,富含趣味的「有聲書」,司法機關亦不再是蒙著面紗、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不祥之地,而是能傾聽人民的聲音、發現人民需要,讓法治、人權、尊重、公平走進生活,使人信賴的「堡壘」。
  • 目標:
    • 遠程目標:
      • 以本署法治教育中心為基礎,推廣法律知識於苗栗縣全 體縣民。因鑑於目前國民守法觀念不足,但守法先決條 件要「知法」,就是瞭解法律、知悉法律,法律不是保 護壞人,是保護自己,當你認為受到侵害,不論是權利 或利益受到損害,又無法與加害人協調賠償時,即可找 尋法律(包括刑法、民法等)解決,避免自力救濟,反 而影響社會秩序。例如天花板漏水,樓上不處理,可訴 請民事損害賠償,被他人傷害(不論故意或過失),則 可於 6個月的告訴期間訴請刑事偵辦(判刑)及民事損 害賠償,相對的,瞭解法律後,做任何事會考慮是否違 法,則社會秩序安定祥和,法治觀念普及,民主政治才 能落實。
    • 中程目標:
      • 結合大學法律系學生,類似建教合作方式,請法律系 學生至本署擔任法學教育宣導、帶領參訪團、擔任司法志工,向民眾解釋訴訟注意事項等,藉大學生所學 ,結合本署實務觀念向引導民眾正確的法律觀念。
      • 法律教育宣導拓展至民間,如社區大學,村里長,舉辦法律參訪團參訪本署及辦理法學講座及雙向溝通座 談會,讓最需要的成人瞭解法律常識、知識。
    • 近程目標:
      • 法學教育應由小紮根,本署法治教育中心成立後,首先 配合苗栗縣小學之法治教育,邀請小學生以班級為單位 ,組團參訪本署,本署派專人如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帶 團,講述基本法律知識、參觀本署各項設備外,更準備 實際案例改編之法律劇場,由學生自己擔任法官、檢察 官、律師、原告、被告,穿著真正的法袍,在模擬法庭 演練,讓學生親身體驗訴訟程序如何進行、法官、檢察 官、律師的角色為何,消除打官司的恐懼,培養實際法 律知識。目前更進一步邀請國中、高中參訪。另亦應學 校須要,結合司法志工協會,由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或 檢察事務官不定期到各校園宣導法律知識、反毒、反賄 選反暴力等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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