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告刑事案件,可檢具相關證據向轄區派出所提出告訴或向管轄地之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狀,或是逕向法院提起自訴。若要按鈴申告,則需至檢察署向內勤檢察官口頭提出,此時可以不必以書面為之。倘若要告民事案件,則需向各管轄地之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