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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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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經營生意賺大錢,便把賺來的錢,以一萬元每十日利息一千元的價碼,出借他人,為了方便討債.......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2
  • 資料點閱次數:1971

法律常識問答

  • Q:勇哥經營生意賺大錢,便把賺來的錢,以10,000元每10日利息1000元的價碼,出借他人,為了方便討債,便花20,000元買了一把美製90手槍,一日客戶阿中不還錢,勇哥便持槍把阿中押至山上活埋,問:勇哥犯了什麼罪?
  • A:
    • 勇哥經營高利貸是犯了重利罪。又為了方便討債,買了一把手槍,是犯了非法持有槍砲罪。客戶阿中不還錢,勇哥便持槍把阿中押至山上,是犯了妨害自由。把阿中活埋,又犯了殺人罪,以上4罪處罰都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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