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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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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被駁回的理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17
  • 資料點閱次數:1053

答:雖然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都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若有「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的情況,檢察官就會駁回的聲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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