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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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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之執行機關有哪些?如何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17
  • 資料點閱次數:1192

答:
一、易服社會勞動之機關:

  1. 政府機關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
  2. 政府機構及行政法人。
  3. 其他符合公益目地之機構或團體。


二、申請成為易服社會勞動機關的方式:

  1. 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須向所轄地方法院檢察署登記。
  2. 其他符合公益目地之機搆或團體或社區則須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即可成為執行機關(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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