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中心服務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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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服務簡介
- 地址: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 網址:https://www.mlc.moj.gov.tw/
- 電話:(037)353410(總機代表號)
為端正司法風紀,維護司法尊嚴,預防檢肅不法,樹立清廉政風。(若有人向您索取活動費或其他費用,此人就是司法黃牛,請向本署政風室檢舉)
- 政風室檢舉貪瀆專線電話:(037)353450
- 檢舉信箱:苗栗郵政94號信箱
- 電子郵件信箱:mlcmail@mail.moj.gov.tw
- 訴訟輔導專線電話:(037)360226
- 分機電話:(02)353410轉111
- 服務時間:上午8:30 –下午5:30(例假日休息)
- 服務對象:一般民眾,當事人或其親屬(因個案查詢,持有身分證明者)。
- 服務櫃臺
- 收文收狀櫃臺:收受當事人遞狀、收受郵件。
- 開繳款單櫃臺:開立繳款聯單(刑事保證金、贓證物款、易科罰金、罰金)。臨時收據換成正式收據。
- 收款櫃臺:持二號窗口開立之各式聯單至收款櫃臺繳納。
- 發還保證金、發證人旅費櫃臺:保證金及證人日、旅費發給。
- 假釋報到櫃臺:假釋人員或受保護管束人於出監、所後二十四小時內需至戶籍所在地之檢察署報到。
- 觀護諮商櫃臺:受保護管束人於假釋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後,立即由觀護人告知受保護管束應行注意事項、解答疑義及心理諮商。
- 訴訟輔導櫃臺
- 答復關於刑事訴訟程序(含聲請檢察官上訴程序)之詢問事項。
- 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瞭解訴訟進行之手續。
- 輔導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辦事項。
- 輔導自首、投案及申告鈴之使用事項。
- 輔導報到、遞狀及聲請定期或展延期日事項。
- 輔導辦理具保、責付手續及洽請撤銷羈押、撤銷通緝、解除入出境管制事項。
- 輔導繳納刑事保證金、繳納罰金。
- 輔導聲請停止或延緩執行、易科罰金、分期繳納罰金、易服勞役事項。
- 輔導洽領刑事保證金、贓證物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
- 輔導洽領檢察書類正本、結案證明及其他應行送達或發還之文書。
- 答復再議、偵查及其他案件辦結情形。
- 免費代撰、繕不含理由例行聲請書表。
- 輔導洽辦平民法律扶助事項。關於法律疑義,請向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之律師公會詢問。
- 受理書面聲請:
- 補發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再議處分書。
- 加發相驗屍體證明書。
- 請發結案證明書。
- 請發執行完畢證明書。
- 聲請發還保證金、聲請發還贓證物品。
- 免費提供下列書狀例稿、聲請表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表:
- 委任狀
- 請求案移法院併案審理狀
- 請求傳喚證人鑑定人狀
- 請求變更期日應訊狀
- 聲請再議狀
- 請求撤回再議狀
- 請求撤回告訴狀
- 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狀
- 請求撤銷通緝狀
- 請求查復案件進行情形狀
- 請求移轉管轄狀
- 請求變更送達處所狀
- 請求送達書類狀
- 請求增發書類聲請表
- 請求解除限制出境聲請表
- 請求發還保證金聲請表
- 請求發還證物扣押物聲請表
- 請求准予易科罰金聲請表
- 請求准予分期繳納罰金聲請表
- 請求准就殘刑繳納罰金聲請表
- 請求更定應執行刑聲請表
- 請求發監執行聲請表
- 請求停止延期執行聲請表
- 請求囑託執行聲請表
- 請求核發結案證明書聲請表
- 請求發給執行完畢證明書聲請表
- 請求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聲請表
- 受保護管束人書面報到聲請表
- 受保護管束人出國聲請表
- 受保護管束人住所遷移聲請表
- 受保護管束人延長報到期間聲請表
- 受保護管束人離開受保護管束地聲請表
- 平民法律扶助申請書
- 委任書
- 和解書
- 悔過書
- 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
- 犯罪被害補償金覆議申請書
- 暫時補償金申請書
- 其他與本署有關之為民服務事項。
- 我的E政府─電子化政府入口網
- 提供線上申辦及表單下載服務
- 網址:https://www.gov.tw/
- 法務部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