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檔案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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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檔案簡介
一、檔案應用服務說明
檔案是政府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項紀錄,它見證了時代的變遷與進展,是瞭解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料,也是政府資訊公開重要的一環。檔案法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以來,已賦予人民具有申請應用檔案之權利,本署為方便民眾或機關團體申請應用檔案資料,特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第17至21條暨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21章規定,訂定本署檔案開放應用作業須知,民眾或機關團體得依該要點申請應用本署檔案。
二、檔案類型
本署檔案概分為行政檔案、訴訟檔案、檢察官書類原本及檔案簿冊等4類,其中以訴訟檔案為主要核心,約佔90%。另依檔案媒體型式,可分為紙本檔案、電子媒體檔案等。
三、檔案應用申請
本署1樓為民服務中心設有檔案應用申請處,提供民眾應用檔案,檔案應用申請處備有檔案應用申請表單、宣傳手冊、廣告筆、老花眼鏡、文具組合及影印機等,另本署全球資訊網,於公開檔案目錄下,提供民眾檔案應用作業流程表及申請表單下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