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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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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24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5年度暑期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推薦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4
  • 資料點閱次數:125

一、報名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有關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之研究生及二、三、四年級學生。

(二)需修習有關保安處分執行法、觀護制度、刑事政策、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學緒論、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個案工作、心理測驗、諮商技術、犯罪學、輔導學、社會團體工作、倫理學、精神醫學等學科二科以上者。

(三)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且對觀護工作具有興趣者。

二、報名期間:115年3月2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有意報名實習同學需備妥相關資料,並由就讀系所於期間內正式行文推薦報名(行文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住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四、報名應備資料:

(一)學校公文

(二)系所推薦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

(三)實習計畫(含基本資料表、自傳、歷年學習成績單等)

五、甄選方式:

(一)甄選方式包含書面審查及面試,將擇優錄取1名。

(二)通過書面審查者,本署另行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日期及地點;應備資料欠缺者,不予通知。

(三)甄選結果於機關核定後於地檢署全球資訊網公告,同時備文函覆推薦學校與報名學生。

六、聯絡資訊:

(一)聯絡人:觀護人陳繪晴或觀護社工師廖玫君。

(二)連絡電話:037-353410轉221或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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