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0/1 協助宣導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設置全國「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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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民眾妥善處理電子煙,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於全國設置「電子煙回收桶」據點,提供持有電子煙之民眾自主投遞。
📌 回收資訊
回收期限:自115年9月8日起,至《菸害防制法》施行後1個月緩衝期屆滿。
全程不記名:無須具名或提供個人資料。
投遞時間: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
安全提醒: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危險。
📍 回收據點查詢
全台共設置432處回收據點,詳細據點資訊及查詢方式請參閱下方「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含QR code)」圖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