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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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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07 申請107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即日起正式開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24
  • 資料點閱次數:312
申請107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即日起正式開始,請至本署網站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專區參閱相關資料,提報計畫書截止日為106年5月20日,逾期不受理,請以正式公文函發,若有疑問,請洽行政助理朱秀玲(分機232)或觀護人陳繪晴(分機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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