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24 苗栗地檢署廖倪凰檢察官榮獲十大傑出女青年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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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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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於民國110年4月24日下午,在台北市舉辦第25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金鳳獎頒獎典禮,本署廖倪凰檢察官在司法類眾多候選人中脫穎而出獲獎,本署鄭鑫宏檢察長獲邀到場觀禮。本屆十大傑出女青年獎共包含司法、體育、醫學、軍警消、音樂演藝、學術科技、性別平權、創業經濟生產、技術與工程、護理共十類,廖倪凰檢察官本諸對於國家社會的關懷,以其專業法律素養展現卓越的辦案能力獲獎。關於獲獎,廖倪凰檢察官謙虛表示近年來在法務部積極推動「團隊辦案」下,此一獎項是在全署同仁共同努力下獲得的成果,也將獲獎榮耀與全署同仁分享。
廖倪凰檢察官擁有台大法律、外文雙學位,出國進修後取得哈佛大學法學碩士、紐約州律師資格,也曾在證交所、大型律師事務所任職,最後秉持關懷台灣以及社會服務的熱忱,決心投入司法工作,自100年起分發至本署擔任檢察官迄今十年,其間除緝毒、民生、肅貪等重大案件以外,尤以103年間偵辦慶云公司吸金案、107年間偵辦波蘭詐騙集團機房案最為法界推崇。慶云公司吸金案組織複雜且被害人遍布全國,目前二審判決認定之犯罪所得已達79億餘元,廖倪凰檢察官積極偵辦並比對分析眾多事證,方能識破其企圖遊走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漏洞而依法追訴;波蘭詐騙機房案則是透過廖倪凰檢察官卓越的外語、法律專業能力,在飛往波蘭偵辦案件之過程中,讓波蘭公務部門對我國司法產生相當信賴,藉以開啟我國與波蘭司法互助的大門,建立我國司法外交進入歐洲的重要里程碑。
於100年間黃振倫檢察官、廖倪凰檢察官同時分發至本署任職,他們用奉獻司法十年的工作歷程,於一年內分別獲得十大傑出青年與十大傑出女青年的獎項,本署鄭鑫宏檢察長其實是幕後最重要的推手。由於司法人員向來均有低調奉獻、默默從事社會服務的傾向,不善於自我表功這點也是多數司法人員共通的特質,本署鄭鑫宏檢察長於108年間至本署任職後,發現署內許多檢察官奉獻公益且事蹟優異,於是積極推舉黃振倫、廖倪凰檢察官參與十大傑出青年、十大傑出女青年獎項選拔,讓苗栗優秀的人才在全國發光發熱。未來本署將持續秉持司法為民的精神,以積極任事的態度帶領全署同仁維護轄內區域的安全與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