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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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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29─「當我們同在一起—攜手傳遞溫馨傳遞愛」活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 資料點閱次數:1379
98/12/29─「當我們同在一起—攜手傳遞溫馨傳遞愛」活動
  • 活動時間:98年12月29日。
  • 活動地點:銅鑼中平村。
  • 活動內容:
    啟動社會勞動者協助馨生人住屋粉刷計畫
           苗栗地檢署賴檢察長、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賴主委與苗栗縣觀護志工協進會林理事長於98年12月29日上午9時,在銅鑼鄉中平村,共同推展「修復式正義」,關懷馨生人,運用社會勞動人與司法替代役,協助馨生人家庭重新粉刷住屋,推動社會勞動人牽手馨生人除舊佈新過新年。期使馨生人家庭放下仇恨及怨尤並使更生人有贖過自新之機會,讓馨生人家庭真正感受到其悔悟向善之誠心,進而瞭解彼此寬容以待,消弭內心之憤恨,重新建構彼此之社會關係,創造一個雙贏之局。
    妥善運用社會勞動人力,關懷弱勢
           法務部自98年9月1日開始實施易服社勞動制度,此一制度使社會勞動人提供勞力服務社會弱勢團體、個人,同時產生節省花費之效果,給予社會勞動人一個機會,不需入監服刑,也給他的家庭一個機會,安定家庭生活。苗栗地檢署秉持上述理念慎選合適之社會勞動人,在社會勞動機構派員督導下至縣境內馨生人家庭重新粉刷住屋,營造一個新的住居環境。
    體驗修復式正義
           檢察長肯定認同此次運用社會勞動人及司法替代役協助馨生人住屋粉刷改善居家環境之計畫,並認為在社會勞動人及司法替代役積極配合、努力付出下,除可落實社會公益服務之理念,更可以社會關懷之方式來修復社會勞動者與馨生人之「社會關係」,使雙方的需求、尊嚴得到滿足與尊重,亦使個人、團體與社區受損壞的關係得到修復,充分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精神且達到利人利己之目的。
  • 參與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苗栗縣觀護志工協進會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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