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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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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21─苗栗地檢署於協和醫院辦理酒駕團體輔導暨反賄選活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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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21─苗栗地檢署於協和醫院辦理酒駕團體輔導暨反賄選活動

  • 活動時間:99年4月21日

  • 活動地點:苗栗協和醫院

  • 活動說明: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99年4月21日上午9時10分,辦理「酒醉駕車緩起訴被告」團體輔導,本次酒駕團體輔導,別開生面地移假苗栗市協和醫院辦理,共有61名因酒醉駕車緩起訴之被告參加,地檢署希望藉由此次參訪協和醫院之呼吸照護及安養中心,使酒駕案件之被告能夠心生警惕,不再危險駕駛。
    近年來,因酒醉駕車案件急遽攀升,苗栗地區每月因醉駕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案件者約達百件,苗栗地檢察署為有效預防酒駕緩起訴被告再犯,並讓渠等重視生命、珍惜生命,特以創新處遇方式,與苗栗市協和醫院合辦「震撼教育:珍惜生命—酒駕緩起訴被告預防犯罪團體活動」,活動中除邀請觀護志工薛漢麟老師利用酒駕肇事車禍現場照片講解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悲慟,並請苗栗縣脊椎損傷協會會員現身說法,課程結束後,並帶領緩起訴被告參訪該院呼吸照護中心及華康老人安養中心,期透過血淋淋的例子,讓緩起訴被告產生尊重生命之效果。
    檢察長賴哲雄於活動中表示:本署為讓酒駕緩起訴被告知所警惕,記取教訓,特別將本月份的酒駕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移往署外之協和醫院辦理,更感謝醫院願意提供呼吸照護中心及華康老人安養中心予緩起訴被告參訪,希望渠等在親眼目睹”為了一口氣”而掙扎、努力存活的植物人(特別是那些因為酒駕而引起的病患)後,能夠對生命有所體悟,進而更珍惜自己及尊重他人之生命,並從中了解酒醉駕車的危害。
    協和醫院附設華康老人安養中心院長劉俊輝表示:老人安養需要身、心、靈調和,活動中特別安排緩起訴被告與該中心二位長青楷模,一起從事感官治療遊戲(戳戳樂),寓教於樂,其他長者們看得開心也笑得開懷,讓整個會場充滿家的熱鬧與歡樂氣氛。

  • 參與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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