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1/04/22--酒駕被告,學當導盲志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 資料點閱次數:996
101/04/22--酒駕被告,學當導盲志工
  • 活動時間:101年4月22日(星期日)
  • 活動地點:苗栗縣視障者福利協進會
  • 參與單位:苗栗縣視障者福利協進會、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 活動內容:
    苗栗縣4名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的男女,聲請改服社會勞動,在苗栗縣視障者福利協進會專業老師指導下,體驗視障者生活的不便,並接受導盲志工培訓,結訓後將成為陪同視障者外出購物、就醫的好幫手。他們都說,這比坐牢或繳罰金更有意義!

    蒙眼持盲杖 體驗不便
    戴上眼罩,手持盲杖,4名自願接受導盲志工培訓的社會勞動人,瞬間身處漆黑的世界裡,用身體、用心體驗視障者的不便,每往前踏出一步,都害怕跌倒、撞傷,充滿遲疑、心慌,渴望有人伸出援手,牽他們一把。
    苗栗縣視障者福利協進會調查發現,苗栗縣約有8成視障者,獨自憑藉盲杖等輔具外出購物或從事日常活動,最大的困擾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不便與缺乏協助人員。
    苗栗地檢署主任觀護人張秋遠表示,為了改善視障者外出的不便,苗檢與視障者福利協進會合作,挑選有意願的社會勞動人接受62小時的導盲志工培訓課程。
    社會勞動人先從模擬視障的環境中體驗那種痛苦與需求,再接受協進會專業老師的指導,並到賣場搭電扶梯等實地習作,熟練陪同視障者外出購物、就醫的技巧,成為稱職的導盲志工。

    惜福樂服務 珍愛生命
    正在接受培訓的李姓女社會勞動人說,以前無法真正體會視障者的不便,戴上眼罩後才發現自己真的很幸運,不但樂意為視障朋友服務,也領悟到應該知福、惜福,今後會更珍愛生命,絕不再酒後開車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