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1/07/13-101年度轄區山地鄉民代表與村里、鄰長及調解委員會之法律常識講習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 資料點閱次數:911
101/07/13-101年度轄區山地鄉民代表與村里、鄰長及調解委員會之法律常識講習會
  • 活動時間:101年7月6、9、13日
  • 活動地點:泰安鄉公所、南庄鄉公所、獅潭鄉公所
  • 參與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苗栗縣政府、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更生保護會苗栗分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
  • 活動內容:
    為促進轄內原住民地區鄉鎮之鄉民代表與村、鄰長暨調解委員瞭解法律常識,進而加強原住民之崇法、守法觀念,期能建立法治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苗栗地檢署與苗栗縣政府,共同辦理『101年度轄區山地鄉民代表與村里、鄰長及調解委員會之法律常識講習會』。
    7月6日、9日、13日上午分別假泰安、南庄及獅潭鄉公所禮堂舉辦,由苗栗地檢署、苗栗縣政府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分別請三位檢察官、法官及縣府原民處相關人員擔任講師,主講民法、訴訟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原住民相關法令及地方自治沿革、調解法令等,課程豐富。 苗栗地檢署楊檢察長表示,山地鄉鄉民因個性純樸,生活單純法律常識缺乏,為了提高山地鄉選民的反賄選及法律觀念,因此,特別請檢察官到轄區的山地鄉進行法律常識宣導,並與民眾面對面溝通,希望藉此提高鄉民的法律智識,避免受到不當利益誘惑而觸法,並能進一步增進守法、崇法觀念。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