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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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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28 苗栗地檢署主動出擊,辦理補助款方案申請說明會,以彰顯柔性司法精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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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28 苗栗地檢署主動出擊,辦理補助款方案申請說明會,以彰顯柔性司法精神

  • 活動時間:105年4月22日上午9時至11時20分
  • 活動地點:苗栗地檢署2樓法治教育中心
  • 參與單位:苗栗縣內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
  為結合社會資源及民間力量,共同發揮其專業化、多元化,並將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挹注在各項公益關懷、弱勢保護、法治教育及犯罪防治等活動上,苗栗地檢署於4月22日上午9時在署內2樓法治教育中心舉辦106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方案申請說明會,共有40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出席,並由郭檢察長珍妮親自主持,透過說明會解說新制度之申請流程、應備文件,以及方案撰寫、會計核銷等,利於苗栗縣內各機關團體、地方自治團體順利提出優良方案及計畫書。
  本次說明會分為3大主題,分別為方案申請流程、方案申請及成果報告撰寫、會計帳目查核及核銷說明,其中「方案申請及成果報告撰寫」特別邀請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及社會工作系陳心怡副教授蒞臨指導及講授課程,陳副教授提到方案撰寫要不斷創新及自我成長,不該停留或拘泥於過往傳統方案設計,不只要做對,更要聰明的做,並致力於多元視角的服務途徑,以達方案預期效能;本署陳觀護人繪晴、楊會計室主任文彬則負責另2主題之說明。綜合座談時,由黃主任檢察官棋安、黃主任檢察官正雄、楊會計主任文彬及劉主任觀護人寬宏,對出席公益團體所提出的問題,加以說明,並獲得熱忱回饋。
  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本署希冀透過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之運用,有效配置有限資源,並提升補助款效益,與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攜手合作,共同落實公益關懷、犯罪預防之目的,進而展現柔性司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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