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6/07/28 本署辦理修復式司法訓練 精進成員團隊實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 資料點閱次數:1431
106/07/28 本署辦理修復式司法訓練 精進成員團隊實力

 

  本署於7月28日辦理年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邀請臺中地檢署修復促進者督導劉慶南先生以「修復式司法工作指引初探」為題進行演講。劉先生修復實務工作經驗豐富,主導過的案件與修復會議均逾40件。同時亦指導中彰投等地檢署之實習促進者,提供諮詢與督導案件。105年間並曾獲得法務部推展修復式司法有功人員的表揚肯定。
  本署檢察長柯麗鈴於致詞時感謝所有團隊成員的付出與努力,讓苗栗地區修復式司法的種子能夠紮根並且開花結果。柯檢察長指出,修復式司法的精神除了和解、賠償與道歉外,更重視加害人與被害人間關係與情感的復原。被傷害過的情緒惟有修復了,當事人才可能恢復健康,社會也才可能維持祥和。
  當日亦由柯檢察長頒發督導聘書予修復促進者賴梅春女士,期勉團隊成員透過專業的指導,提升執行能力。本署過去幾年的案件量已有穩定成長,今(106)年截至7月底止已累計17件次,同時有5件進入到修復對話程序,初步成果已逐漸展現。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