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 91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619號受刑人LUONG VAN HAO 洗錢防制法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LUONG VAN HAO之執行傳票1件
- 92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621號受刑人CAO BA QUYNH 偽造文書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CAO BA QUYNH之執行傳票1件
- 93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撤緩偵字第14號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LE VAN CHIEN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件
- 94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7220號侵占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李東俊之家屬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件
- 95 公示送達本署107年執他字第50號受刑人劉秀龍 竊盜案件,應送達予具保人林厚甫之本署發還刑事保證金通知1件
- 96 公示送達本署113年緩字第918號受刑人幸子暐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幸子暐之執行傳票1件
- 97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523號受刑人JONI YULAEDAR 洗錢防制法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JONI YULAEDAR之執行傳票1件
- 98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117號受刑人羅文斌竊盜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羅文斌之執行傳票1件
- 99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保助字第61號受刑人陳賢賜 竊盜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陳賢賜之執行傳票1件
- 100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8005號妨害自由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害人李文愛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01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保助字第68號受刑人INDAH NUR KHOLIFAH(中文姓名:依法,印尼籍)洗錢防制法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INDAH NUR KHOLIFAH之執行傳票1件
- 102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246號受刑人黃奕涵 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黃奕涵之執行傳票1件
- 103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保助字第59號受刑人陳怡蓉 恐嚇取財得利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陳怡蓉之執行傳票1件
- 104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951號詐欺案件,應送達本案告訴人黃于慈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05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443號詐欺案件,應送達本案告訴人塞發(SELVA ROCKSYANA)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06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6512號偽證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ACUAR RHAVEN JOHN CLARAMO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07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6512號偽證案件,應送達本案告訴人LAURITO LEOBERT DIGAMD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08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212號受刑人LY NGOC TUAN(越南籍,中文譯名:李玉君)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LY NGOC TUAN之執行傳票1件
- 109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1786號受刑人羅昱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羅昱羚之執行傳票1件
- 110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1786號受刑人羅昱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即具保人羅昱羚通知函1件
- 111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撤緩字第101號公共危險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DUONG TIEN THANH之撤銷緩起訴處分書1件
- 112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116號受刑人LIMBO REGINA CORONACION 洗錢防制法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LIMBO REGINA CORONACION之執行傳票1件
- 113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字第3115號受刑人DUONG NGOC BAO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DUONG NGOC BAO之執行傳票1件
- 114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更字第640號受刑人林福安 竊盜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林福安之執行傳票1件
- 115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執字第2972號受刑人ABOLENCIA ODETTE NAKU 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ABOLENCIA ODETTE NAKU之執行傳票1件
- 116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558號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件,應送達予本案被告HABOONMA SAWAT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件
- 117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792號詐欺案件,應送達本案告訴人楊淑婷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18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5881號侵占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NGUYEN NGOC TRINH之不起訴處分書1件
- 119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執保助字第52號受刑人謝承諺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逃逸案件,應送達予本案受刑人謝承諺之執行傳票1件
- 120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963號傷害案件,應送達本案告訴人周氏德幸不起訴處分書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