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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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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23 第五屆中區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1578
100/12/23 第五屆中區教育訓練
  • 辦理時間:100年12月4日(星期日)至12月5日(星期一)
    辦理地點:錦水溫泉飯店(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72號)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苗栗分會、臺中分會、彰化分會、南投分會、雲林分會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第五屆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進階教育訓練於12月4日起兩天在風光明媚的苗栗縣錦水溫泉飯店舉行,共有來自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等縣市保護志工及工作人員160餘人參加。法務保護司長費玲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兼犯保董事長顏大和、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陳榮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楊秀美等長官親臨勉勵。
    苗栗地檢署楊檢察長致歡迎詞表示,法務部保護司對於犯罪被害保護業務非常重視,希望與會志工藉由這次研習,吸取專業知能,不論是在保護業務上或推動修復式司法層面上,都能夠幫法務部展現柔性司法的一面;更感謝假期中有這麼多的長官蒞臨指導,相信在長官們的加持之下,保護志工一定更有能量把業務推動的更好,把愛的司法散播到各個角落,落實法務部保護被害人之各項政策。
    費司長於開幕式致詞時肯定犯保這幾年來在董事長及總會帶領各分會及保護志工所推動的保護業務,在滿意度調查中獲得高度的肯定。同時也表示,被害人在受到傷害之後,最需要的就是志工的陪伴,真心真意的相伴是超過一切的協助,也是他們修復最需要的能量及動能。最後希望大家能夠更瞭解馨生人的需求,針對他們的需求提供相關的服務,協助被害人能早日走出陰霾,重建生活。
    顏董事長也感謝志工的辛苦奉獻,認為犯保的工作可以與慈濟公德會媲美,也祈望藉由受保護人擔任志工,能以同理心接觸個案,發揮仁愛心及慈悲心,讓許多的愛串連成社會大愛溫暖被害人。
    會中邀請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苗栗律師公會李建德律師、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苗栗縣政府勞社處科長張國棟等分別講授刑事、民事、強制執行等被害人所面臨的法律程序,以及保護志工如何發覺社會資源、運用社會資源等課程。晚間苗栗分會賴主委特別精心籌畫了玫瑰之夜,讓所有參加人員有個美好的夜晚。
    志工夥伴們經過了這二天的訓練,都感覺到收獲滿行囊,也將提供更實質及周全的服務給予需要幫助的被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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