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如果被判得易科罰金的案件,未聲請易科罰金而直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獲准許後,是否可再聲請易科罰金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17
  • 資料點閱次數:311

答:可以,但必須經檢察官准許,惟以一次完納罰金為限,不得分期。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