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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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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可否由他人代為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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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2133

答: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倘受刑人出國未歸,在遠洋漁船作業或罹患重病經醫生證明無法親自到案辦理者,得由受刑人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證明文件(本人無法親自到案及代辦人之親屬關係等證明),代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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