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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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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判決確定後,偵、審中繳納之保證金,何時可以發還具保人?何種情況下會被沒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1918

答:
  • 偵、審中繳納之保證金,如受無罪判決或有罪判決確定,於受刑人到案執行後,承辦股均會主動發還保證金予具保人。
  • 如受刑人傳、拘無著,經通知具保人帶同受刑人到案仍未到案而發布通緝者,本署將向法院聲請裁定沒入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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