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期間:111年4月7日下午2:00整。
二、地點:本署三樓簡報室
三、報名方式:有意報名參加說明會之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請填寫附件報名表,傳真至本署觀護人室 (傳真電話:037-361633,連絡電話:037-353410轉239 陳晏如小姐)。